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2024年)绥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2024年)绥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批文:湘自资函【2022】82号文件,项目业主为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主要建设内容为长铺镇、长铺乡、武阳镇、红岩镇、李熙桥镇、唐家坊镇、金屋塘镇七个乡镇等矿山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工程,矿山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程,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 1011.18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资金、按相关规定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项目总投资为 1011.18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备注 |
一标段 |
长铺镇、长铺乡 |
修复图斑18个,面积19.99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2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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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武阳镇、红岩镇 |
修复图斑14个,面积13.20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2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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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李熙桥镇 |
修复图斑16个,面积15.66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33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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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
唐家坊镇、金屋塘镇 |
修复图斑13个,面积14.45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15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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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只允许就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2024年)绥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至四标段]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
2.4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 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 年 4 月 23 日修正版)及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2024年)绥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长铺镇、长铺乡、武阳镇、红岩镇、李熙桥镇、唐家坊镇、金屋塘镇七个乡镇等矿山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工程,矿山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程,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投标人只允许就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2024年)绥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至四标段]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省外企业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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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