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州发展龙川龙母二期第一阶段80MW林业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签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2203-441622-04-01-751418)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
项目编号:(以广州公共资料交易中心的项目编号为准)
二、招标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 招标管理部
监督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1、建设 本项目与龙母一期项目毗邻,距离广龙高速霍山站出口约 3 公里,G236 国道从旁穿过。本期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1754 亩,所在地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本项目按照林光互补复合型光伏项目模式建设。
储能系统项目位于广州发展龙川龙母二期第一阶段80MW林业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建设用地选址范围内。
2、项目概况:
光伏发电项目:本工程电站设计装机容量为80MW,光伏组件接入逆变器直流侧,经逆变器逆变后接入升压变压器的低压侧。各升压变压器高压侧经集电线路汇流后以35kV集电线路接至龙母一期110kV升压站。本项目需配套1台80MVA主变、扩建1套110kV GIS 设备、1套SVG设备、35kV母线、站用接地变等配电设备。与一期共线经110kV架空线路
储能系统项目:本项目为广州发展龙川龙母二期第一阶段80MW林业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储能配套,按照“10%,1h”配套10MW/10MWh储能系统,布置在升压站内,围墙内储能系统用地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本次招标储能总容量为10MW/10MWh,采用直流1500V储能系统设计方案,储能系统初步方案:由4个2.5MW/2.5MWh储能单元,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采用户外预制舱布置,具体布置方案可根据厂家集成方案进行调整。投标人可进行优化。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由两个子项组成,具体如下:
子项一:广州发展龙川龙母二期第一阶段80MW林业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简称“光伏发电项目”)
子项二:广州发展龙川龙母二期第一阶段80MW林业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10MW/10MWh)储能系统EPC总承包(简称“储能系统项目”)
投标人必须对两个子项目进行投标,并分别进行报价,只对其中一个子项进行投标的投标文件无效。
2.招标内容、规模:
光伏发电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招标范围为广州发展龙川龙母二期第一阶段80MW林业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80MW光伏并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调试、试运、功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备品备件、消缺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的总价达到标准并移交投产。投标人应为达到合同目标而履行合同。
储能系统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招标范围为广州发展龙川龙母二期第一阶段80MW林业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配套10MW/10MWh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包括储能集装箱、储能双向变流器(以下简称PCS)、直流汇流设备、箱变、储能系统汇流至35kV母线的施工和设备、储能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空调、通风管道、环境监测、配电、消防、照明、材料等,同时考虑防火阻燃及消防要求)、储能集装箱内部设备间电缆及通信线缆等、以及其他场站接入部分的二次设备。包括对设备的使用环境、结构尺寸、外观、技术参数、技术功能、检验试验、并网调试、安全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计划工期:
光伏发电项目:合同签定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评审,合同签定起3个月完成至少20 MWp并网发电,5个月内累计完成不少于40MWp并网发电,6个月完成全容量并网,10个月内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储能系统项目:储能系统安装投产的容量按光伏发电项目实际并网容量的“10%,时长1h”;储能并网投产时间以电网公司批复要求为准。
具体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至少满足以下A或 B其中之一要求,未满足另一要求的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投标人未能满足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协议原件,并提供分包商能满足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A: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B:施工资质: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分包协议原件(如需)、分包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如需)。]
注:投标人不能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一单位不能同时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至少有1个已并网的单项容量50MW或以上的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需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②项目已并网证明包括且仅限于以下之一:供电部门或电力质监验收文件;③项目业主签署的投产证明材料。]
注:如所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承担业绩,则投标人一方须是设计责任方或施工责任方,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招标文件的获取:采用先提交投标登记资料,再
2.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6日;投标登记资料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30日(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方式: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申请表》前应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必须同时按本公告要求编写并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申请文件后方可办理。
本项目可以采用电子文件的形式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请于在本公告所示递交投标登记资料截止时间之前,将完整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发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已完成在 平台的企业信息登记工作,具体见 “服务指南”中的“企业信息登记”,网
(2)将投标登记资料(完整的《投标登记申请表》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或excel版,格式请
(3)
对其在该项目投标过程中的行为均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
授权
年 月 日
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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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