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榕耀新能源有限公司清扫机器人采购
2.3招标范围:云南榕耀新能源有限公司拟针对其下属邯能广平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及太谷县风光发电有限公司采购清扫机器人439台,包括清扫机器人、后台监控以及过桥等保障清扫机器人正常运行所必须配置设备的制造、运输、现场安装、调试。各配备一套后台监控专用设备供电站值班人员通过监控后台及手机端APP对机器人进行远程控制。
(1)邯能广平电站50MW项目根据现场情况,本次光伏组件清扫机器人安装工程需安装智能清洗机器人325台及配套过桥、停机位、反向机位(方阵宽度3.3-3.32米);清洗机器人行走用过桥约900套(对光伏区每排2个及以上方阵安装配套行走过桥,无法满足清洗机器人正常行走的位置进行调整;规格在30-50cm不等;具体数量以现场配置为准);2台便携式清扫机器人(续航不低于1500米,能遥控启动);智能清洗机器人安装及调试。
(2)太谷县风光发电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清扫机器人安装工程需安装智能清洗机器人112台及配套停机位、反向机位(方阵宽度3.932米);清洗机器人行走用配套过桥与机器人台数及现场布置匹配;智能清洗机器人安装及调试。
注:投标人需对所投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具体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4工期要求:中标方需在合同签订并接到供货通知后90天内完成清扫机器人的制造、运输、现场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2.5交货地点:对应服务单位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如下:
(1)邯能广平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河北省邯郸地区广平县东张孟乡张洞村附近,309国道南侧。
(2)太谷县风光发电有限公司: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水秀乡东怀村东附近。
2.6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当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经验及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所投货物现场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说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当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含报表及附注)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如未审计或成立年限不足的请说明情况并提供公司盖章版年度财务报表。
3.4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具备至少3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清扫机器人设备供货业绩。类似项目指:供货设备与本次招标范围采购设备相同或相似的供货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证明材料等有效证明。
3.5投标产品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当来源渠道正规,保证是全新的设备并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标准、规范要求,各种手续完备;提供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6重大违法承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信誉良好。
(1)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当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当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记录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4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03月21日17时30分止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