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口200MW风电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
2.2.项目规模:建设该项目接入广西电网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一、二次设备(新建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车河变电站,在车河变电站可利用原有1个220kV出线间隔改造施工)。采用架空形式,线路长度约51.2km,线路额定电压220kV,导线型号为2×JL/LB20A-240/30。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50日历天。工程拟定于2023年4月5日进场开工,2023年9月5日具备倒送电验收条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项目所需前期用地预审及衔接方案编制等合规性手续办理、全部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堆场、二次倒运、保管及卸车、建筑、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材料送检、复垦、覆绿、工程整体验收、质保期内的消缺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勘察设计等相关工作,包括项目地质勘察、1:500地形图测绘(杆塔基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结构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相关设计满足南方电网要求及取得电网公司批复意见。
(2)送出线路及对侧220kV出线间隔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材料送检、运输、堆场、二次倒运、保管及卸车等。负责项目建筑、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工程整体验收、质保期内的消缺等所有工作。包括铁塔基础施工、塔材及金具等安装、导线架设、光缆及光缆保护管的制作及安装、防雷接地(满足地闪密度,铁塔独立接地)、避雷器(满足地闪密度设计足够数量)安装等。配合系统调试,保障线路畅通;负责办理项目带电线路停送电、跨越公路、跨越铁路、跨(穿)越高低压线路等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负责项目征林征地(租地)等协调及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经济林补偿、植被恢复费、征租地补偿、迁坟补偿等)。包括树木采伐、线路通道走廊障碍物的清除、临时设施、材料站的建设场地租用等手续办理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负责项目所涉及的地方政府、村民和电网公司等相关协调工作及费用,建设过程中及完工后的质量监督检查转序及环评水保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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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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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南丹山口200MW风电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所需全部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及卸车、建筑、安装、试验、调试、试运行、工程整体验收、质保期内的消缺等所有工作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广西河池南丹山口200MW风电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7.取得国家能源局颁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机电专业建造师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需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文件和业绩证明);
9.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不少于3项 220kV 等级及以上山地线路工程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应至少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的主要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
10.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投标人自2019年至今不曾因本方责任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16 11:56到2023-03-2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