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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新增物流车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日期:2023-03-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业主新增物流车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XZHY-DL-202303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新增物流车辆项目,

  业主新增物流车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XZHY-DL-202303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新增物流车辆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截止报名时间,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不满足开标条件。现针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业主新增物流车辆项目,该项目需购置物流车辆,主要内容为:购置2辆载重35T牵引车(6*4)半挂牵引车头;购置2辆13米仓栅式运输半挂车(直梁)车箱;车载设备配置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2.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工作日。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招标文件。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包段。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最高限价(含税):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该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为130.00万元(含税)(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

  2.7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资质要求:

  3.2.1.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2.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

  3.2.4.需提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材料。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近三年承接过的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无转包、分包及欠薪信访等不良记录。

  3.2.6. 2020年1月至今,无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 /)查询的无行贿犯罪信息及诉讼记录。(注:近三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以上相关信誉截图,特别说明,若供应商近年来有行政处罚,在不影响该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经招标人审核,可报名参与该项目)。

  3.2.7.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2.9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企业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限制范围。

  3.2.10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车型的车辆公告和3C认证。

  3.2.11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号条款。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实行进行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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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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