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乌沙山电厂
2.2 项目规模:本次采购的石灰石用于#1—4 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 统。投标人供应石灰石,并负责现场送货工作。石灰石一年计划用量约为 14.5 万吨, 具体供货及结算按照全年实际用量为准。运输方式为投标方负责用船舶将 石灰石运输至招标方码头, 经招标方卸船后, 投标方负责运输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或投标方直接用汽车运输至招标方指定地点。报价包含:石灰石原料及运输费、 在招标方厂内运输费及过磅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费用。具体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
2.3 履行期限: 2023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9 日, 365 日历天
2.4 设备名称: 2023 年脱硫用石灰石采购项目。
2.5 招标编号:
2.6 数量:石灰石一年计划用量约为 14.5 万吨(详见供货范围)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要求。
2.8 交货地点:浙江宁波市象山县乌沙山电厂指定地点。
2.9 交货期:报价方按照采购方需要进行供货,并在接到通知后 5 天内到达采购 方指定地点。若出现紧急情况, 要求保证供货的及时性。由于招标方位置象山港 南侧,交通路网不发达,投标方应考虑具备应对雨雪、冰冻、台风等恶劣天气、 安全环保、疫情防控、交通管制的特殊情况的供应能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 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3.1.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 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1.3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 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1.1.4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源或矿山产量证明,并提供具有 CMA 或 CNAS 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石灰石化验报告单。
3.1.1.5 若投标人为生产商, 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石灰石采矿许可证(年开采量 30 万吨以上, 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有效期需涵盖 2023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9 日)。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提供与年开采量在 30 万吨以上石灰 石矿签有一年以上有效期内供货合同和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有效期需涵盖 2023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07 月 09 日),并提供与生产 商签订的有效期内供货合同。
3.1.1.6 本次招标包括石灰石厂内运输服务, 投标单位须提供和有运输资质单位 签订本项目石灰石厂内运输服务意向协议。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一个年石灰石供货量 5 万吨及以上供货 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投标 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 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3 月 21 日 9 时至 2023 年 04 月 04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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