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JZ0104-23118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023年度风电工程及其他钢结构工程所需的钢板,本次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简称:中国水电四局)成立于1958年10月,隶属世界500强企业——中国电建集团。是服务全球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集投融资、勘察设计、制造、运营管理、施工总承包特级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中央企业,在百米以上各类大坝建设、高海拔寒冷环境下混凝土施工、高水头大容量水轮机组安装、超大型金属结构制安、大跨度各类型缆机安装运行、大断面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开挖、高边坡开挖、大吨位岩锚、大型渡槽的施工及提运架技术、高速铁路、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绘及地理信息等领域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品牌优势,技术水平居世界或行业领先,工程测绘国家甲级资质,拥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钢结构、输变电、起重、地基基础等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
本次招标将按陆上风电及其他钢结构工程项目、海上风电项目和钢结构桥梁项目分三个包件,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供货能力、业务范围覆盖区域等因素选择入围供应商(原则上每个包件推荐1-6名入围候选人(根据实际评审情况调整),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确定基本价格,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采购框架协议所涵盖的板材类钢板,除有特殊情况外,均与签署框架采购协议的入围供应商通过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 (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询价或竞争性谈判采购,不再另行单独招标。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在2024年4月底前陆上风电及其他钢结构工程项目、海上风电项目和钢结构桥梁项目所需的板材类钢板采购及服务。
3.采购数量
包件一(陆上风电及其他钢结构项目)
序号 | 物资名称 | 预估数量(t) | 材质 | 规格型号 |
1 | 低合金板 | 200000 | Q345B/C/D/E等 | δ=10-45mm |
说明:1.预估数量指招标人根据2022年经营规模及钢板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预估,该指标仅为招标参考,最终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上述低合金板为我公司常用板材,未涵盖的规格型号参考实际市场价格执行。 |
钢板包件二(海上风电项目)
序号 | 物资名称 | 预估数量(t) | 材质 | 规格型号 |
1 | 低合金板 | 100000 | Q355C/D/E/DH36等 | δ=10-45mm |
说明:1.预估数量指招标人根据2022年经营规模及钢板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预估,该指标仅为招标参考,最终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上述低合金板为我公司常用板材,未涵盖的规格型号参考实际市场价格执行。 |
钢板包件三(钢结构桥梁项目)
序号 | 物资名称 | 预估数量(t) | 材质 | 规格型号 |
1 | 低合金板 | 50000 | Q345qC/D/E等 | δ=10-45mm |
说明:1.预估数量指招标人根据2022年经营规模及钢板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预估,该指标仅为招标参考,最终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上述低合金板为我公司常用板材,未涵盖的规格型号参考实际市场价格执行。 |
4.交货时间:框架有效期内按分批合同签订日期(以实际供货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及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交货
7.支付方式:
全电汇
序号 | 支付项目名称 | 支付比例 | 付款时间及要求 |
1 | 预付款 | 合同总额的30%。 | 合同签订后,买方预付30%的预付款,卖方负责生产。 |
2 | 发货款 | 合同总额的70%。 | 待货物生产完成后,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发运前买方支付该批次剩余70%合同款,卖方按照合同清单发货,同时,卖方向买方提供该批次货物全额货款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产品验收资料。 |
(投标人可提供多种优惠付款方案,根据投标人的付款方案进行综合评价。详见评标办法) |
8.本次招标方式为集采平台全流程,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第五节“投标文件的递交”,尽早办理投标所必须的电子密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 7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且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低于3个招标规格的产品。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应具有2020-至今单个合同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钢板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