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热 光伏一体化项目100MW光热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100MW光热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乌斯通沟)省道S301以南6公里,乌斯通沟水库以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100MW光热储能电站采用塔式聚光发电技术路线,集热面积为440400m2,储热时长为8h。光热储能采用塔式熔盐太阳能热发电站,配套汽轮机形式为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8级回热、下排汽、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汽轮机额定容量为100MW。拟在光热主厂房外侧建设一座110kV光热升压站。光热升压站利用一回电缆接入1#光伏升压站110kV母线侧,并与光伏升压站打捆送出。本项目为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分界点为1号220kV升压汇集站110kV母线侧,本工程110kV送出线路需设置双向关口计量,110kV送出线路、进场道路、用水(含临时)、用电(含临时)等工程由光伏场区接出自行建设。
2.3 项目工期:60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4月15日。
2.4 招标范围:(1)本100MW光热项目(含110kV光热升压站及送至1#光伏汇集站的送出线路)从设计到开工建设至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全阶段勘察设计以及相关咨询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量(1:500,光热部分)、详勘(地勘)、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吸热塔及定日镜等专项设计审查以及设计相关所有服务内容; (2)本100MW光热项目的物资(指设备、零件、部件、工具、材料、备品备件等全部货物的总称)采购供应、熔盐供货及一次填充、设备监造、设备的保管及运输、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期和投资控制)、建筑、安装、施工辅助工程(含镜场及清洗通道场地平整)、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防洪工程、光功率预测系统、运维系统、设备单体调试、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培训、技术服务、单项验收;所有性能试验、涉网试验、并网手续办理、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质监、电网、档案等)、系统试运行(72h或国家有关标准);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工作;(3)负责第三方质量监督、相关工程专项验收、启动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全部验收工作;(4)配合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前期手续;(5)配合各项生产准备工作;(6)项目所有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及租赁用地的征(占)用、土地复垦等工作,以及其它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应完成的所有工作,环水保的监理监测委托。其余未明示但为满足本项目功能要求所需的一切事项,均由承包人负责完成并承担其费用,最终向发包人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标包
2.6 其他补充:
2.6.1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计划施工准备开始日期:2023年4月24日(暂定);全部机组(100MW)发电日期:2024年12月31日;计划工程移交生产日期:2024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最终以现场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6.2中标人数量:1个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壹级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如有)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6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1个50MW及以上光热项目EPC总承包且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不少于3个1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勘察设计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1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已投运项目需提供用户证明等),否则其投标业绩将被视为无效。
3.1.4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截图。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B证,近6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至少一个50MW级及以上光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未被列入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单。 2.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近6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至少1个50MW及以上光热项目设计副总工程师及以上。 项目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勘察相关工作业绩。 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资格证书(B证),具有至少1个50MW及以上光热项目管理经历。 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1个50MW及以上光热项目副总工及以上职务。 项目调试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安全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管理配备要求不得少于45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人、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调试负责人1人、土建专工2人、电气一次专工2人、电气二次专工3人(含通讯及自动化1人)、机务专工3人(汽机本体至少1人、辅机至少2人)、聚光集热专工1人、储换热专工1人、化学专工1人、金结专工1人、热控专工至少2人、安全员2人、各专业质检员至少1人、资料员2人、材料员1人等。 项目进入调试阶段新增电气运行专工1人、化学运行专工1人(制水、化学监督)、汽机运行专工1人、辅机运行专工2人、聚光集热运行专工1人、储换热运行专工1人、热控专工1人。 4.施工机械设备: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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