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BZJ-20236030G
公布日期 : 2023-03-27
项目概况: (应急兜底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ZJ-20236030G
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应急兜底服务项目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管理区域内,经采购人认定的非正常养护工作范畴,需兜底或应急处置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注:合同未到期但服务金额达到50.00万元时,合同自行终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 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 3.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7日14:00 4.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 2.1.1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2.2标前准备: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3投标文件制作: 2.2.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 2.2.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 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2.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 2.4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2.6供应商如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应于规定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6.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3年04月14日14:00(含)前到件的邮寄 收件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6.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7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项目 质疑 质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 质疑 质疑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投诉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bbidd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