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永德县大雪山2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云南省师宗县米车150MW石漠化生态修复光伏发电项目所需光伏逆变器设备。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永德县大雪山2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永德大雪山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大雪山乡白岩脚、金厂坝之间。项目场址范围位于东经99°31’50.47”~99°33’22.35”,北纬23°56’31.32”~23°59’40.48”之间,海拔高度2036~2370m。工程区周边道路发达,交通较为便利。
2.云南省师宗县米车150MW石漠化生态修复光伏发电项目
师宗米车项目位于云南省师宗县丹凤镇米车及沙锅寨,中心位置经纬度为:东经104°03′42″,北纬24°45′51″。项目场址地形开阔连续,场地多为东南向坡地,坡度多在10~25度之间。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永德县大雪山2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云南省师宗县米车150MW石漠化生态修复光伏发电项目所需的全部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及其附属设备,预估采购总容量为289.54MW,各项目采购容量详见下表。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要求的组串式逆变器及其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现场指导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工作等,具体如下:
组串式逆变器及其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含安装抱箍、背板、螺栓,不含光伏阵列区接地线)、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和指导现场安装、提供工厂图纸(如有)及资料,负责所供设备的调试指导工作,以及现场安装调试阶段的质量检查、试验、配合试运行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拟采购容量(MW) |
1 |
永德县大雪山2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300kW及以上 |
173.44 |
2 |
云南省师宗县米车150MW石漠化生态修复光伏发电项目 |
116.10 |
|
合计 |
289.54 |
(2)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影响,本项目实际需求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容量为预估量,项目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为准。
2.3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
永德县大雪山2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首批设备计划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首批交货30MW),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全部设备交货(具体以供货通知为准);
云南省师宗县米车150MW石漠化生态修复光伏发电项目首批设备计划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首批交货30MW),9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交货(具体以供货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各光伏电站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3)交货条件: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逆变器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2)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单机容量在196kW及以上的组串式逆变器的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2GW;
(注:①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逆变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②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按照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为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近3年(2019、2020、2021年度)无连续2年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产品应具有CGC、CQC、TUV、UL之一的认证;
② 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颁发的高、低电压穿越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逆变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09时整至2023年4月4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