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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发电通勤大客车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04     浏览:0    
核心提示:宝鸡发电通勤大客车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电
  

宝鸡发电通勤大客车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电力新苑或渭滨区姜谭路热电小区、凤翔区石 头坡村长青工业园生产区。

2.2 项目规模:投标人提供不高于 15 辆大客车的驾驶劳务服务。

2.3 服务期限:具体服务期限为 2023 年 5 月 1 日开始,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结束, 总服务期 12 个月。若合同到期后招标人未找到可接管的第三方,投标人应继续履行合 同直到招标人找到第三方为止,期间发生的费用由招标人按照原合同价格支付给投标人, 延续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2.5 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不高于 15 辆大客车的驾驶劳务服务。 行驶路线:劳务人员驾驶招标人提供的大客车,往返于招标人两个生活区(大庆路电力 新苑或姜谭路热电小区) 和凤翔区石头坡村长青工业园生产区;行驶普线或高速,发车 时间和路线按照招标人生产需求, 采用轮班制。正常班每车每日行驶一趟, 运行班、副 班每日行驶两趟,单趟行驶约 50 分钟,行驶公里 40-50 公里。发车时间:

两个生活区: 0:40、7:00-7:20、15:40;

生产区: 2:00、9:00、16:40、17:00。

服务天数:原则上单车每月停驶四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投标人近 3 年内(2020 年 03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 1 个及以上类 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或首页、能反映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 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3 驾驶员应持有国家车辆管理部门发放的机动车 A1 驾驶执照,年龄在国家规定 的 A1 驾驶法定年龄之内,并且连续驾龄在五年以上。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投标人不 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 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 止日的;

3.6.3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4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 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 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 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至 2023 年 04 月 13 日 17 时报名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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