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中心2023年度子分公司级原料蜡吸附剂铺货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化工中心2023年度子分公司级原料蜡吸附剂铺货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物资有限公司化工产品贸易中心,项目单位为: 物资有限公司化工产品贸易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化工中心2023年度子分公司级原料蜡吸附剂公开招标铺货采购,合同有效期一年,当合同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总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采购范围:本标段采购范围为原料蜡吸附剂,共计1项。
注:
1)投标人不可选择同一标段内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当实际结算数量超过预估量后合,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2.1.3其他:
4)长协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1年;
5)交货期: 合作方式:原料蜡吸附剂在商城铺货上架销售,双方采用“框架合同+实时订单”模式。实际供货数量以国家能源e购商城实际形成的有效订单数量为准。当招标人有实际需求时, 采购订单到货验收数量为实际结算数量,以框架合同物资清单的价格为结算依据 。
6)服务地点:宁煤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制油行业费托蜡铁吸附剂或煤制油行业加氢催化剂保护剂(金属吸附剂)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若业绩合同中无法证明产品应用于煤制油行业费托蜡铁吸附剂或煤制油行业加氢催化剂保护剂(金属吸附剂),须在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予以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04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