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建设内容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
1)输送管道部分:将现磷石膏渣浆中转站1#、2#渣浆输送管线从泵出口开始往后约1100m管道更换为?530x13+8的螺旋钢衬PO管(DN500、 PN40),法兰P0包边,衬塑加工符合HG/T2437-2006标准、法兰符合《HG20592》标准,两根管道共计更换长度约2200m,内容包含新管道的采购安装及旧管道的拆除回收交回业主。
2)设备部分:新增2台排渣泵(配置电机、液力耦合器、冷却器)、3台不锈钢密封水泵。(单台能同时满足单线4台排渣泵密封水流量及密封压力)。
3)自控仪表部分:更新改造业主现有湿磨Ⅱ系列DCS系统,包含采购安装和调试;新增一套监控摄像系统,包含采购安装和调试;配置满足工艺要求的自控设备及其所需的信号电缆。
4)电气部分
a.改造业主现有的配电室,满足项目供电需要。
b.配套完成本项目电气设施。
5)土建部分
a.项目所涉及的管架、管墩、设备基础、水沟、水池等。
b.配电室、DCS室、中控室改造。
c. 野外作业协调、措施费。
本项目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现有装置的适应性,采购的设备须是全新制造的设备,主要设备和部件的制造商需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各项工程内容的要求执行技术专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云南磷化集团海口磷业有限公司柳树箐磷石膏渣场扩容改造项目磷石膏渣浆中转站输送提升EPC(总承包)工程,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完成云南磷化集团海口磷业有限公司柳树箐磷石膏渣场扩容改造项目磷石膏渣浆中转站输送提升EPC(总承包)工程。工作内容包含:提升磷石膏渣浆中转站输送能力,建设满足渣浆含固率25%,输送距离4km,输送起始高程1930m,输送终止高程2100m,输送量2200m3/h,输送压力满足管道承压能力和安全、环保输送要求的排渣装置(更换输送管道,要求使用耐酸耐腐的钢衬PO管;新增输送设备,要求满足其备品备件和现有输送设备通用)。
项目装置在渣浆含固率25%,单线输送量1100m3/h的条件下运行时过流部件寿命要求:排渣泵机械密封检修周期≥90天,排渣泵护板检修周期≥90天,排渣泵护套检修周期≥180天,排渣泵叶轮检修周期≥180天。
装置能耗定额要求
序号 |
物料名称 |
单位 |
消耗定额 |
1 |
电 |
kwh/m3渣浆 |
≤1.777 |
2 |
工艺水 |
m3/m3渣浆 |
≤0.05 |
注:装置能耗定额不作为性能考核指标
2.3.工程质量:工程设计、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210日历天。其中130日历天内完成第一条输送管线安装,具备碰口条件。
本工程机械竣工后60日历天内分别完成性能考核,性能考核不计入总工期范围。
2.5.工程地点:云南省昆明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南磷化集团海口磷业有限公司磷石膏渣浆中转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资质要求:必须具有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4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