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60MW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预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1)招标的项目履行通过集团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2)招标的项目取得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若项目最终不能实施,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
2.2 规 模: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60MW。
2.3 标段划分: 山东分公司莒县长岭一期60MW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预招标)。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长岭镇境内,场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8.8227°、北纬35.4712°。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光资源评估及所有设备的技术文件、报告等并提供招标所需工程量清单。主设备定标后7天内完成微观选址、设计优化报告等。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去工业化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测、设计任务。提交本工程勘察、勘测报告(含土壤电阻率报告)。概(预)算编制、编制满足设备招标和施工招标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其他所有本项目建设所需的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其中至少1项业绩为20MW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投产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包括服务内容的清单、签字盖章页,及投产证明材料)。
3.2.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任设总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光伏工程(装机容量20MW及以上)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并提供证明材料(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任职内容和项目规模的页面、签字盖章页);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24日17时00分止。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1)招标的项目履行通过集团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2)招标的项目取得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若项目最终不能实施,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
2.2 规 模: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60MW。
2.3 标段划分: 山东分公司莒县长岭一期60MW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预招标)。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长岭镇境内,场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8.8227°、北纬35.4712°。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光资源评估及所有设备的技术文件、报告等并提供招标所需工程量清单。主设备定标后7天内完成微观选址、设计优化报告等。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去工业化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测、设计任务。提交本工程勘察、勘测报告(含土壤电阻率报告)。概(预)算编制、编制满足设备招标和施工招标的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其他所有本项目建设所需的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其中至少1项业绩为20MW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投产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包括服务内容的清单、签字盖章页,及投产证明材料)。
3.2.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任设总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光伏工程(装机容量20MW及以上)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并提供证明材料(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任职内容和项目规模的页面、签字盖章页);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24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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