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厂区场平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厂区场平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清远电厂位于广东省清远英德市沙口镇,是广东省大型骨干燃煤电厂。电厂规划容量为 4×1000MW 机组,一期#1、#2 机组建设 2×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目前在建,计划于2023年建成投产。本工程为清远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扩建 2×1000MW 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工程暂定 2023 年 11月主厂房浇筑第一灌混凝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3机组预计于 2025 年11月投产,#4 机组于 2026 年1月投产。
2.1.2招标范围:一期建设期间,二期部分场地已平整作为施工场地,本期只需平整二期局部尚未平整区域,本次场平主要分4个区域,平整标高分别为:A区(主厂房区域)一期未平整区域,平整标高为52.30m;B区(冷却塔区域),平整标高为58.50m;C区(配电装置区域),平整标高为52.30m;D区(炉后区域)一期未平整区域,平整标高为56.50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场平工程前的清表(含树根挖除);二期场地范围内的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回填区的分层碾压;位于二期建设场地内的一期10kv施工电源水泥线杆、铁塔及线路拆除;地下坚硬岩石机械破除;二期场地场平阶段的临时边坡及厂界永久边坡支护(主厂房区和冷却塔区之间采用挡土墙支护除外)和边坡的截/排水沟;施工场地区域四周临时排水。具体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 工期:本工程计划 2023年5月20日开始施工,2023年8月18日结束,计划总工期为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工程或五通一平工程或土方工程或灰场施工合同业绩2份(其中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电力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主体工程或五通一平工程或土方工程或灰场施工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20 1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