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预计供货周期为2023年5月至2025年12月。使用高峰期在2024年4月-6月,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5、交货
6、质量要求:
6.1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XG3-2018中规定的水泥技术要求;低热硅酸盐水泥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水电工程地热硅酸盐水泥混凝土技术规范》DL/T 5817-2021中规定的水泥技术要求;缓凝水泥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基层用缓凝硅酸盐水泥》GB/T 35162-2017中规定的水泥技术要求。
6.2交货同时提供该批水泥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一式二份,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6.3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6.4袋装普通硅酸盐水泥、散装普通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缓凝水泥不要求品牌一致,若投标人提供不同的品牌,需提供不同品牌相应的资料。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附页明细)。产品取得2021年至今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且提供普通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缓凝水泥的检测报告各不少于1份。为确保水泥品质,不接受粉磨站产品。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水泥供货业绩(注明工程类别),在2021年至今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并提供对应的结算单和发票)。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竞标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中。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