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工业场地供热改造EPC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小纪汗煤矿
2.2.项目规模:1000万吨/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按照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报告载明的开工之日起150天内,完成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运行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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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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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纪汗矿井工业场地供热改造EPC项目 |
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及系统投运后1个完整采暖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主要内容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环保节能认证、合同期内设备运行维护、合同期满后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完整技术资料移交等。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小纪汗矿井工业场地供热改造EPC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需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矿井水余热利用EPC总承包业绩或矿井水余热利用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或首页、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4-24 12:00到2023-05-0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