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省道203线川口镇至杨家店公路(峡门镇至杨家店段)工程监理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民发改【2022】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1.1采购项目名称∶省道203线川口镇至杨家店公路(峡门镇至杨家店段)工程监理
1.2招标项目编号:佳荣-2023ZB-034
1.3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520000.00元;(伍拾贰万元整)
1.4招标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5招标代理机构∶佳荣工程项目管理
1.6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成交询比响应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þ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1采购范围∶本项目路线全长19.186公里,路基宽8.5m,路面宽7.0m。路线起点K30+860位于峡门镇,经新民乡、松树乡,在K49+575处下穿G6京藏高速,终点K49+616位于杨家店村G109岔口K1855+260处(民小公路ZK33+280)。路面结构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40Km/h,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Ⅱ(利用桥涵维持原有荷载)。主要工程量为:路基防护工程263.4m3/1216m,路基排水工程2826.6m3/8076m,维修利用桥梁323.88m/8座,维修利用涵洞680m/53道,新改建涵洞263.6m/24道,平面交叉3处,完成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
2.2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同施工工期(实际开工日期由发包人批准后,监理人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
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563日历天
其中:
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198日历天
2.4服务地点∶民和县峡门镇、新民乡、松树乡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1询比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施工、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信用等级在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上,未列入“黑名单”;如在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价为C、D等级。。
4.2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4.3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各种不良行为记录;
4.5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的或有严重处罚记录的;
4.6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
(5)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公路项目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下两种任意形式均认可:
1.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2.网站截图(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向社会公开的企业已完“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为准。
(6)其他要求∶
6.1/;
3.2询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4月2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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