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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2022年度集中采购冻牛肉类项目(包二)【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2022年度集中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2022年度集中采购冻牛肉类项目第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22007983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分为三个包(详见下表项目基本情况),标包一已经完成招标,本项目第三次招标仅限对标包二及标包三进行补招投标人可选择标包二或标包三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但投标文件必须每包单独购买和制作详细需求见以下内容。

1.5.1 项目基本情况:

项次

单位名称

邮编

收货

1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 新疆

830016

乌鲁木齐市迎宾路1341号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框架合同,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供应商(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串通报价、相同IP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图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进口食品除外);如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招标人有权在后续审厂环节(如需)进行查验)。【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投标人开具的相同产品不同采购人2022年(至今)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2份并加盖公章

2.4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国产和进口产品要求提供的相应资料:

国产牛肉供应商须提供有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监督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检验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及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提供企标报告的需提供在当地备案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扫描件。【注意:提供近一年内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或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相关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上述检验报告中产品名称须与所投产品名称一致。

②进口牛肉供应商须具备自主进口备案资格能力;

【注意:提供1、相关进口备案资质证件(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证明);2、进口牛肉需要有投标人(或同属集团公司实际收货人)的近一年内同类产品(牛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3、进口牛肉实际收货人营业执照、国外生产厂的商业注册信息、进口产品标签信息。并提供说明材料(格式自拟)须说明疫情期间供货须提供的货物须有“四证”,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当地政府部门的其他有关要求,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当地防疫要求(其中广州地区须提供“五证”,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广州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

(*2.4条备注:以上条款中涉及“同属集团公司”之间关系需提供证明资料(如工商登记资料或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为投标人对应名称(一致)的证明材料。”)【注意:提供相关资质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2.5 投标人所投标包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须有清真食品认证。【注意:提供相关认证资料扫描件,如厂家的清真资质(HALA certificate)或其他清真认证资料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7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0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8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9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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