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浙江衢州
2.2.项目规模:本工程光伏规划装机容量为 120MWp,交流侧最大出力约为100MW。本期 1 回线采用 400mm2架空导线,送出线路长度4.4公里。能够满足浙江衢江湖南镇 12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需求。沿线地形比例:山地100%。设计基本风速25m/s,设计覆冰15mm。对侧乌溪江水电厂扩建 1 个 220kV出线间隔。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11月30日前具备倒送电条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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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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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工程 |
本标段包括所有工程的地勘测绘、勘察设计、材料的采购、建安及调试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2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20kV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施工业绩不低于1个,需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数量、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关键页清晰扫描件)。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27 11:25到2023-05-0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