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炼化三剂集中招标(100126、公开、氨合成催化剂143吨)-南化(WZ20230505-1001-5723-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氨合成催化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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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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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煤化工催化剂 | 103.00 | 吨 | 包1-氨合成催化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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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煤化工催化剂 | 40.00 | 吨 | 包1-氨合成催化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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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1.7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附件下载) " 3.1.8 生产商。投标人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 ⑴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⑵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⑶ 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 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⑷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 3.1.9 生产商需提供: (1)生产工艺流程; (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年度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对应年度销售业绩总金额20%及以上(按年度分别列表与业绩对应),并提供采购凭证(国产原料为增值税发票;进口原料为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所有原材料发票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查询的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10 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耐磨性和催化剂的活性检测报告。 3.1.11 1提供投标人投标产品的试用合格报告,或技术协议,或用户评价报告。 2提供对应的销售发票。" 3.1.12 1 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册,具备与氨合成催化剂制造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条件,建立了能有效运转的质量保证体系,能保证产品安全、质量和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2 投标人具有为具有类似规模(30 万吨/年规模及以上)、类似工况、相同结构氨合成塔的合成氨装置提供催化剂以及成功使用业绩,已生产氨合成催化剂至少5 年,催化剂在类似装置中能成功操作,并已在类似额定能力的装置中至少连续运行3 年; 3投标人应在技术报价文件中提供至少2 个连续运行3 年及以上的业绩及对应的商务合同复印件或业绩证明文件给买方确认;"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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