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辅助运输系统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扎赉诺尔矿区。
2.2 规模:年产1790万吨。
2.3 建设工期:/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辅助运输自动化系统 |
详见技术文件 |
项 |
1 |
2 |
辅助运输监控与自动化控制系统 |
详见技术文件 |
项 |
1 |
3 |
辅助运输管理系统 |
详见技术文件 |
项 |
1 |
2.6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需方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提供供货系统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矿用机车运输管理系统或车辆管理系统)。提供矿用浇封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标识卡、矿用本安型无线基站、矿用本质安全型摄像仪、矿用本质安全型广播分站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2.业绩要求:无。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9日09:00起至2023年05月15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