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电厂7、8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云南公司开远电厂7、8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开远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开远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工程概况: 开远发电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南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境内小龙潭地区,西邻昆河铁路和南盘江,南傍褐煤资源储量丰富的小龙潭煤矿,为典型的坑口电厂,距昆明-开远高等级公路22公里,距开远市区约42公里。 开远发电有限公司#7、#8(2×300MW)机组分别于2007年5月29日、2006年12月21日建成投入运行。装设两台引进法国ALSTOM技术的国产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汽轮机为单轴、双缸双排汽、高中压合缸中间再热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为双水内冷机组;接入系统采用500千伏一回线路接入云南电网红河变电站;燃煤有4千米输煤皮带,由小龙潭煤矿直接输送到电厂。
2.1.2招标范围:公司#7、#8两台机组脱硫系统改造(炉后双塔双循环湿法脱硫)、脱硝系统改造(低氮燃烧+SNCR+燃烧优化调整)、电除尘系统改造(原电源升级改造+低低温省煤器+四、五电场增加收尘装置)整套完整的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性能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的建立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2.1.3工期:总工期140天,分两年实施,2023年完成8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完成7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每台机组停运后,自招标方确定的开工之日起70日内完成目标机组改造。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同时包含脱硫系统和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内的相关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同时包含脱硫系统和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EPC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同时包含脱硫系统和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内的相关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同时包含脱硫系统和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承担施工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施工单位;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认定为设计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认定为既是施工单位,也是设计单位,须提供对应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7.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2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