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 重载铁路加氢站示范项目(二期)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370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内,西侧、东侧均为铁路,本站服务于西侧机务段铁路。项目西北侧为海勒斯壕南火车站机务段铁路,东南侧围墙30m外为铁路(原有),东北侧120m外为员工宿舍,其他方向围墙外为空地。本站为新建加氢站二期部分,根据《加氢站技术规范》 GB 50516-2010(2021年版)第3.0.2A规定本站为三级加氢站。设1台长管拖车(储氢能力为365kg)、设置1台9m³氢气储气瓶组(45MPa/260kg)、设置1台6m³氢气储气瓶组(45MPa/175kg)、储氢能力为800kg。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固定储氢设施,新建一座站房,加氢伸缩平台改造等,完成二期建设部分。本项目涉及的专业包括总图运输、工艺、布置与配管、设备、自控、电气、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技术经济等。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加氢站所有土建、安装工程、新增氢工艺设备、工艺材料的采购和调试(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建筑工程:新建站房及配套设施、新建工艺设备基础、桩基施工、加氢机罩棚、场地绿化,轨道伸缩平台拆除新做,部分站内混凝土硬化面修复、部分地面步道砖拆除及恢复、部分实体围墙拆除及恢复、部分防撞柱拆除及恢复等。
2.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及调试、给排水、消防系统、暖通工程、加氢操作柱更换增加用户显示面板功能、氢气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改造、部分工艺管道改造、部分电缆穿管更换、部分防雷接地改造、新设通讯专线、仪表、网络、火灾报警、监控、接地、管道等;建设期视频监控系统等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
3.氢工艺设备、工艺材料的采购,站控系统、分析仪器、网络接入、维保服务,全站的装饰装修视觉形象标识及标牌等。
2.1.3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服务)/交货期(货物):
总工期不超过60个日历日,暂定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 6月 1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时间 2023年 8月 10日,最终以甲方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
2.1.4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加氢站或加油站或加气站工程施工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通过竣工验收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须提供项目经理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从2022年至今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承诺函,承诺函的格式见附件)。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项加氢站或加油站或加气站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最终用户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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