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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设备更新-青岛石化空气预热器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青岛石化-空气预热器-5313391946-设备更新计划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岛石化-空气预热器-5313391946-设备更新计划(

青岛石化-空气预热器-5313391946-设备更新计划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岛石化-空气预热器-5313391946-设备更新计划(WZ20230530-4801-6494-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预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空气预热器\8010×3180×3180 Q235B+20#+09CrCuSb
1.00
包1-空气预热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9.1投标人应具有扰流子空气预热器及主要换热元件的制造能力,不允许分包,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3.1.7 9.2投标人应具有空气预热器及其配件制造使用的关键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频焊接机、弯管机等)提供清单及清晰实物照片。

3.1.8 9.3投标人需有2020年-2023年至少1台扰流子空气预热器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应发票复印件。

3.1.9 9.4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需提供制造商的承诺函。

3.1.10 9.5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价中予以扣分。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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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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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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