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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一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7     浏览:1    
核心提示: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一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盘江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标段一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项目概况:本工程由关岭县盘江新能源220kV汇集站新建一回220kV送出线路至八河500kV变。线路起于盘江新能源220kV汇集站220kV侧出线构架,止于八河500kV变220kV侧进线构架。 (2) 建设地点:关岭县沙营镇、永宁镇、顶云街道、断桥镇、镇宁马厂镇等。 (3) 项目规模:建设220kV送出线路36.05km。 (4)工期要求:工期150日历天,暂定开工时间:2023年6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本工程所涉及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竣工验收、性能保证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送出线路工程涉及的手续办理、土地协调、青苗补偿等全部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本工程所涉及的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等专题报告、批复及专家评审意见招标方已完成,投标人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并通过验收及核查,方案涉及变更的,投标方负责完善变更手续。 (3)本工程所涉及的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消防、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防雷接地检测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环保监测及验收、水保监理、监测及验收、安全验收、职业病危害验收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配合。 (4)投标方如对线路路径进行优化,塔基不能占管控因素,如不能避让,由投标方编制专题报告并获得批复,确保用地的合规性,塔基及线路施工占地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5)线路输电走廊需砍伐的树木、拆除的构建筑物、跨越公路和铁路相关手续办理、费用补偿等相关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6)线路跨越、穿越(不含500kV八换甲线改造)现有输电线路,对现有输电线路的杆塔、线路的改造及产生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7)220kV 升压站与送出线路的分界为:本工程负责导线接至两侧升压站的进线架构(门型架)。220kV 升压站与送出线路光缆的分界为:本工程负责光缆接入两侧升压站进线架构(门型架)的光纤终端盒并负责熔接及检测。 (8)具体范围为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本项目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 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施工资质: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一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截止投标日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6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①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 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③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④ 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均可。 ⑤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23-05-17 00:00 至 2023-05-22 23: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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