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电厂2023-2026年度全厂绿化养护管理与室内盆景租摆服务(三年)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泉州电厂2023-2026年度全厂绿化养护管理与室内盆景租摆服务(三年)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泉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距泉州市区50公里,地处泉港国家级石化工业区热负荷中心,用地面积为924216平方米(折合1386.32亩)。现有发电装机容量为194万千瓦,其中一期工程建设2台30万千瓦国产燃煤机组,分别于2005年11月、2006年4月投产;二期扩建2台67万千瓦国产燃煤机组,分别于2011年12月、2012年4月投产。2010年一期两台机组改造成热电联产机组,每小时具备供热能力393吨/小时,成功由单一发电企业向热电企业转型,并作为泉港区唯一热源点对园区实施集中供热。2014年11月,一期机组通过省经信委热电联产认证。2017年6月,二期机组供热改造工程获省发改委核准。2019年9月,一二期各有一台机组通过省工信厅热电联产认证。2021年1月,一期两台机组和二期一台机组通过省工信厅热电联产认证。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含:厂区内所有的绿化养护、盆花、景观摆设及养护、绿化养护喷灌水管及设施维护、绿化地上卫生保洁、水沟落叶清理、虫害治理等,厂区内所有的绿化养护面积约为40万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本项目约定的服务期限为三年。计划服务工期为2023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与非同一最终用户签订的已完成的绿化养护服务合同(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业绩2份(合同内容包含绿化养护服务内容,需满足金额要求且与非同一最终用户签订)。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