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DTFD-FY-[2023]第1号(总3号)
发 包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国家电投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对黄河大通发电 2023-2026年脱硫、脱硝系统CEMS设备委托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大通发电 2×300MW发电机组于2006年投运,厂址位于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31公里处,脱硫、脱硝系统CEMS及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共15套,向省生态环境厅上传CEMS数据的数据采集仪共12套,一套在线环保工况监控系统,需对所有CEMS和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数采仪系统、工况监控系统委托运维。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黄河大通发电 共15套(#1机组CEMS设施7套,#2机组CEMS设施7套,污水站水质在线监测设施1套)脱硫、脱硝系统CEMS及水质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日常运维。
(2)对现场12套向省生态环境厅上传CEMS数据的数据采集仪进行运维。
(3)对一套省生态环境厅安装在现场的在线工况监控系统进行运维。
1.2.2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按国家和省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负责脱硫、脱硝系统CEMS及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的运维服务,提供符合要求的CEMS数据并稳定上传。
(2)供应脱硫、脱硝系统CEMS及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定期标定用的合格标气、标液,并按要求定期更换。
(3)脱硫、脱硝系统CEMS及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检修和日常耗材(含各种滤芯、密封圈、音速小孔、取样管路等)的供应。
(4)开展脱硫、脱硝系统CEMS及水质在线监测设施维护、巡检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5)CEMS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
(6)CEMS和排放水在线监测设施的运维档案建设。
(7)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报送统计报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和考核。
(8)向省生态环境厅环保数据上传设施的维护、故障检修和备件供应(包括CEMS间的数采仪、数据线、电缆等),并定期对现场数采仪进行软件升级。
(9)在招标人的主系统检修(大修、小修)期间进行相应CEMS的计划检修工作,检修内容应包含:取样探头与取样管路的清理清扫检修、分析仪表老化元器件更换检修、信号线路的绝缘检查和接线紧固、修后的系统标定。
(10)环保工况数据监控系统的运维,对接口机、网线(光纤)、服务器、隔离器等系统设备进行维护。
1.2.3 服务期限:计划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总服务工期36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的时间为准,总服务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大通发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运维单位备案登记表。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人员资质要求
现场运维人员须具有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运维资格证书。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委托运维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工作内容等)。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5月18日~2023年5月24日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6月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运维单位备案登记表、本人身份证。
1.9.3 。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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