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项目(010-2023)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如锅炉公司未取得该项目,则本次预招标结果无效。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2 规 模: 1×300d/t污泥处理量
2.3 标段划分: 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项目(010-2023)土建施工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2.5 计划工期: 2023年06月-2023年10月,最终以业主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西安西热锅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项目(010-2023)土建施工,主要包括污泥仓、污泥仓房、一体机房以及管道设备基础等土建施工。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项火电厂土建施工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主要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上述施工业绩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或技术协议文字描述、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01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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