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制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鄂尔多斯煤制油公司隶属于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上湾,公司运营世界首套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生产线,世界首套煤液化油渣萃取沥青工业化示范装置,亚洲首套全流程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示范装置。为确保装置安全、稳定、绿色运行,不断探索新技术,煤制油公司每年均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科研、技改、新建工程项目建设。
2.1.2招标范围:根据202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二十一条 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规定,煤制油公司拟对实施科研、技改、新建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来实施。
基于上述情况,煤制油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对煤制油公司科研、技改、新建工程等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服务
2.1.3服务期:2年或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签约价格,以二者先到为准。
2.1.4项目实施地点:鄂尔多斯伊旗上湾煤制油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范围涵盖土建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建筑工程类(建筑或构筑或钢结构或土建工程等)的工程质量检测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项目名称、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4 11: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