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西厂1、2号炉精准喷氨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沈西厂1、2号炉精准喷氨改造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项目单位为: 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装设2×330MW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抽汽供热机组配2台1125t/h亚临界煤粉锅炉(规划容量为4×330MW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抽汽供热机组配4台1125t/h煤粉锅炉),烟气采用SCR脱硝系统。
2.1.2 招标范围#1、#2机组精准喷氨改造项目的系统设计、设备制造、供货、保管、安装和调试、CFD测试、性能试验及验收、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脱硝供氨支管改造、喷氨格栅支管分区改造、分区自动调节阀改造;SCR出口加装NOx轮巡/混合取样系统(每套监测系统对应至少5个分区,单台炉总计至少10个分区);SCR出口加装NOx分析系统(每侧烟道1套,单台炉2套);智能均衡喷氨控制软、硬件系统;DCS系统硬件及组态等;改造后性能测试与验收。
2.1.3 计划工期:#1机组改造工期由招标方择机安排,烟道内部改造安装工期20天,如进口调阀不能及时到货,烟道内部施工不得影响机组启动,投标方应有相应的施工和技术方案。进口调阀到货后20天内完成安装;#2机组计划2023年9月20日停炉,现场改造总工期30天。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单位,可不提供施工或设计资质。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锅炉脱硝优化改造(精准喷氨或流场优化)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0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