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控中心保信主站建设项目 (二次) 招标公告
1.项目简介: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集控中心及蒙东、赤峰、蒙西、锡盟、阿拉 善事业部所属各场站。
规模: 内蒙公司蒙东事业部 8 个场站、赤峰新能源事业部 11 个场站、蒙西 事业部 15 个场站、阿拉善事业部 1 个场站、锡盟事业部 4 个场站共计 39 个场站 保护故障信息在线联网监测工作建设。
计划工期:4 个月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4 个月内。
2.招标范围:
1.投标方负责以下内容
(1) 投标方负责完成 (内蒙古)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蒙东新能源事业部 所属 8个场站和赤峰新能源事业部 11 个场站和保护故障信息在线联网监测工作;
(2) 投标方负责完成 (内蒙古)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蒙西新能源事业部 所属 14 个场站、阿拉善新能源事业部 1 个场站和锡盟新能源事业部 4 个场站保 护故障信息在线联网监测工作。
3.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应符合 下列条件:
3.1 公共要求:
3.1.1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3.1.2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3.1.2.1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1.2.2 近 3 年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
3.1.3 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 段不予授标。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 投标方应同时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3.2.2 近五年内独立完成国网蒙东电力公司 (含所属各地市局) 或蒙西电网 (含所属各地市局) 电力故障录波器组网业绩至少 1 项,并提供合同扫描件、中 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供应商履约能力否决投标条款
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 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6 其他要求:
投标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时,按 规定接受招标方的考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0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06 月 06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