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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研发中心测评能力提升项目公告

   日期:2023-05-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受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研发中心测评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研发中心测评能力提升项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内容: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研发中心测评能力提升项目驾驶机器人(及软件)、目标物、大小平板采购,以用于智能汽车测试,满足Euro NCAP相关标准法规测试、I-VISTA指数测试、对标测试、标定测试、验证测试、验收测试等测试能力。(具体内容详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1.2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1.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编号:0701-234208070027

2.2招标项目

2.3项目实施

02

驾驶机器人及软件、高精定位惯导、平板升级服务、目标物

1套

说明:

1.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设备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到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国内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法人机构或组织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须提供驾驶机器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证书原件。
    3. 投标人在2020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国国内市场类似项目销售业绩不得低于1(含)(类似项目指:所投驾驶机器人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最终用户联系方式。注:证明资料为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证明资料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必须体现本条要求年限、设备名称、型号等的内容。(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的,可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业绩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售后服务及维修能力,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售后服务团队介绍、服务网点
    5. 投标人须提供《诚信声明》(格式自拟),自行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存在下列情形:1)存在与投标产品或业务相关的未决诉讼和不良履约记录的情况;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6.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 )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 ( )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
    7. 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有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两次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已在 公示),其投标将被拒绝。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9.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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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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