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公司粉煤灰、炉渣排放委托运营管理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菏泽公司粉煤灰、炉渣排放委托运营管理服务(三年)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菏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菏泽发电有限公司和 山东电力有限公司菏泽发电运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菏泽发电有限公司招标粉煤灰、炉渣排放系统运营管理服务(3年)。
菏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负责一、二、三期燃煤机组的运营管理工作。二期安装2×300MW燃煤机组,三期安装2×330MW热电联产机组。现有装机容量1510MW。电站距离济南市260公里,距离菏泽市10公里,交通方便。
本次招标范围:二期2×300MW燃煤发电机组和三期2×330MW燃煤发电机组,4台机组每年合计产生约64万吨粉煤灰、17万吨炉渣,本次招标范围为二、三期燃煤机组的粉煤灰和炉渣的3年运营管理服务。
2.2 其他: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年。项目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光明路1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火电机组粉煤灰系统或炉渣系统或其它辅助系统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至少已完成维护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0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