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地光伏电站电缆槽盒及附件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1、采购项目
受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
(2)项目概况:
宁州葫芦地光伏电站场址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共分为山后及葫芦地两个片区,其中,山后片区光伏电站场址位于华宁县盘溪镇山后村东侧附近的坡地上,场址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3°7′33.91″~103°8′24.43″、北纬24°16′53.16″~24°17′33.29″之间,场地海拔在1240m~1413m之间。场址区山坡的坡度较平缓,地势开阔,周围无高大山体或建筑物遮挡。从地形条件分析,场址具备光伏阵列布置的地形条件。葫芦地片区待后续确定。
场址位于华宁县东北部,场址距离华宁县直线里程约 29km。场址及其周边有多条公路通过,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可到达场址有华盘二级公路通过、周边乡村道路进入场内,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
对外交通运输拟采用公路运输,具体线路如下:
昆明市-昆明南收费站-雄关收费站—山后光伏电站场址,公路总里程为165km。
(3)采购范围:
电缆槽盒、及附件用于葫芦地光伏项目山后片区电缆敷设。投标人应提供本规范规定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
具体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技术规范书。
(4)交货时间:
技术协议确认后7天开始首批供货,计划首批供货开始20天内供完山后片区;若采购人要求交货时间和交货量有变化,提前7天通知供货商分批供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和技术文件的技术规格和质量要求。产品使用寿命不少于25年,质保期为产品验收合格起不少于24个月。
3、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谈响应人须为中国电建集团股份公司或者昆明院合格供应商且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谈响应人为制造企业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竞谈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制造企业须满足第1条制造企业资格条件要求;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2)竞谈响应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应具有近3年的类似销售业绩至少3个,如供货(工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竞谈响应人为代理商的,也可提供所代理的制造企业的业绩证明材料;。
(3)竞谈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提供系统查询截图);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即可)
(4)竞谈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6)竞谈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3年 06月05日17:00前(北京时间)获取竞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