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天津市宝坻区新开口镇、大口屯镇170MW风力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天津市宝坻区新开口镇、大口屯镇170MW风力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尚义县顺能光伏电力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44。
2.2 项目
2.3 项目概况
中核天津市宝坻区新开口镇、大口屯镇170MW风力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或“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宝坻区西侧,涉及新开口镇、大口屯镇,场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63°、东经117.21°。风电场海拔在1m~15m之间,属于陆上平原区域风电场;风电场场址中心距离宝坻区中心直线距离约12km,距天津市中心直线距离约55km。场址区附近有S243、S326等多条省道,东侧有国道G233,风电场四周及内部有多条乡村道路通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4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为中核天津市宝坻区新开口镇、大口屯镇170MW风力发电项目风电场区、220kV升压站提供勘察设计服务。投标人负责从可行性研究报告复核、地质勘察、招标设计、初步设计及评审、规划设计方案、升压站鸟瞰图、配套储能系统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参加工程验收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工作,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及中核集团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施工准备、招标与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服务内容不含送出线路工程设计工作,但需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与配合。
2.4.1 微观选址
包含但不限于测风数据的合规性处理,风资源评估及微观选址方案计算,评估微观选址各机位的发电量、安全性和建设条件,微观选址机位现场踏勘、标识及交桩等。
2.4.2 工程地质详细勘察
包含但不限于协调开展本项目所需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详细地质勘察及测量工作,水文气象工程地质调查、勘探及采取土试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现场检验和检测,土壤电阻率测试及分析等。
2.4.3 初步设计
包含但不限于为本项目编制初步设计综合说明、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开展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初步设计,风机基础与吊装平台初步设计,箱变设备选型与基础初步设计,集电线路与通信线路初步设计,升压站初步设计,配套储能系统初步设计,防雷接地初步设计,组织开展初设评审等。初设深度应达到发包人所需概算评审及项目招标的要求深度。
2.4.4 招标设计
包含但不限于开展设备材料招标技术规范书、工程施工招标技术规范书、设备及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等项目招标必备的技术规范书编制工作。
2.4.5 总体工程设计
包含但不限于开展进场道路、场内道路施工图设计,风机基础与吊装平台施工图设计,箱变设备选型与基础施工图设计,集电线路与通信线路施工图设计,升压站施工图设计,配套储能系统施工图设计,防雷接地施工图设计,为发包人手续办理提供设计支持,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完成施工图审查及竣工图绘制工作等。
2.4.6 设计变更
业主可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或国家/行业的相关法规、规程、标准等变化,在工程建设和合同质保期内提出设计变更要求,业主提出书面变更要求,设计费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相应的设计变更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如造成甲方受损按合同约定处理。所有的设计变更必须经业主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4.7 设计联络
设计方应按规范和甲方的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招标设计工作,按业主规定时间提供分标方案、分标概算、招标方案设计报告,并配合业主组织审查;按业主要求的时间提供招标文件,并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答疑;配合业主组织的评标、合同谈判,协助业主编制合同文件等。
设计方应参加业主组织的与设计和工程建设有关的会议,提供相关的设计说明和资料,并对设计资料作出解释。
设计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设备选型、调研、技术方案论证等相关工作。配合业主做好设备、材料的选型选厂、出厂验收等,配合和参加有关设计联络会和技术审查等工作。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其中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及微观选址工作,6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设工作(具体服务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具体进度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服务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勘察和设计资质:
3.2.1 勘察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2.2 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3个单项目容量100MW(含)以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业绩,同时应至少具有1个混塔类型风电项目(不限容量)勘察设计服务业绩(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总工程师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承担过3个 100MW(含)以上的风电项目设计总工程师。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集团平台”客服电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站()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 “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17633091229或 (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5.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 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5.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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