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物资代保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 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物资代保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4 月 29 日成立,隶属 江西公司,位于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期工程建设 2×1000MW 超超临界、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两台机组于 2015 年 6 月开工建设,2018 年 7 月双机投产运营,二期建设 2×1000MW 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留有再扩建条件。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代保管库区建设,所有甲供设备的物资代保管工作。
2.2 其他:3号、4号机组计划于2023年7月主厂房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3号机组计划于2025年7月投产,4号机组计划于2025年9月投产。
服务期限:暂定26+3个月。合同签订至本项目双投(第二台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后,投标人将剩余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文件资料等全部移交完毕,投标人将库区附着物拆除并清理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同意后终止服务。投标人在第二台机组168投产后3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延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厂建设项目甲供设备物资管理项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2台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设备材料代保管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03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