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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产品储备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06     浏览:0    
核心提示:煤炭产品储备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滇西能源建材物流产业园煤炭产品储备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煤炭产品储备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滇西能源建材物流产业园煤炭产品储备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滇西能源建材物流产业园煤炭产品储备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北部财富工业园区。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滇西能源建材物流产业园煤炭产品储备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占地150亩,总建筑面积30878.21m2,主要建设1#、2#、3#储煤棚,变配电室、地磅房各1栋,门卫2栋,30m3/d的污水处理站1座,以及配套的给水、排水、道路、绿化、挡墙、围墙等配套设施。一期工程投资概算约12588.77亿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约9872.62万元。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一期的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系统调试、工程验收等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设计部分:
 
(1)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发包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针对建设投资(红线)范围内工程项目开展施工图限额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制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道路、挡墙、绿化、供水、排水、电力(不包括外电接入至变压器高压侧进线端)、弱电等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总图工程设计、各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园林绿化、中水处理、人防工程、电气工程(不包括外电接入至变压器高压侧进线端)等施工图限额设计及需要二次深化设计的深化施工图);设计范围不包括建设投资(红线)范围外的设计。
 
(2)配合发包方完成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报审、设计评审及相关报批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如排水(污)方案审查、绿化景观设计审查、消防及人防设计审查等);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完成审图公司对所设计的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配合发包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专家论证、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配合等后续跟踪服务。
 
(3)满足发包人各项功能性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限额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5.2施工部分:完成滇西能源建材物流产业园煤炭产品储备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土建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及设备购置等。包括但不限于室外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场地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公用工程、消防工程等;主体建筑及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库房(煤炭大棚)、办公用房、相关(灯光、喷淋、配电、供水等)安装工程等;园区市政、园林配套工程:包括给排、雨污水工程、电气(含通讯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工程、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及园建工程、围墙工程等;项目用地范围内委托人委托投资建设的所有其它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并完成设备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等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通过的设计图为准。
 
2.5.3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设备均包含在建安工程费用中。
 
2.5.4其他工作:协助、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产权登记、资产及资料移交等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6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包含设计工期,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建设工程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及招标人要求,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及审查且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的金额。
 
2.7.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 53/T-23-2014)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3设备、材料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等和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4项目总体要求:设计、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满足项目功能要求、规划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初步设计、规划条件及招标人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评标方式:电子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和社保证明;
 
(2)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和社保证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担任设计负责人岗位至少完成过 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中标金额或投资额不少于 9000 万元的物流园区建设工程、仓储项目或钢结构厂房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关键页)或竣工验收证明,须能体现项目类型及建设规模等关键特征;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
 
①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社保证明。
 
②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岗位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中标金额或投资额不少于 9000 万元的物流园区建设工程、仓储项目或钢结构厂房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关键页)或竣工验收证明,须能体现项目类型及建设规模等关键特征;
 
(4)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在建或已完工程单项中标金额或投资额不少于 9000 万元的物流园区建设工程、仓储项目或钢结构厂房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关键页)或竣工验收证明,须能体现项目类型及建设规模等关键特征。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中;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上述网站的查询记录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2021年,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等的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05日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9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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