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10万千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立新村。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上海崇明陈家镇立新村 10 万千瓦 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
计划工期:195 日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 年 7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01 月 21 日 |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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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 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 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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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 陈家镇立 新村 10 万 千瓦渔光 互补发电 项 目工程 总承包 |
1 批 |
上海崇明陈家镇立 新村 10 万千瓦渔 光互补发电项目工 程总承包(光伏组 件 、逆变器为甲 供),包括(但不仅 限于) 工程勘察设 计、箱变、高压柜、 光伏支架、监控、 消防、通讯、各类 电缆等项目涉及的 所有设备、材料采 购、供货和本项目 所有建筑安装、调 试等施工和技术服务以及蟹塘平整及 修复等(技术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设 备催交、货物开箱 检验、设备质量问 题的处理、安装和 调试、参加试运和 性能验收试验、配 合项目验收、项目 咨询、技术交底、 技术培训、质保期 内缺陷处理等) 招标范围包括建筑 安装工程施工、工 程质量及工期控制、 工程管理、调试、 试运、直至验收交 付生产、以及在质 量保修期内的消缺 等全过程的总承包 工作,按照工期要 求和合同约定的总 价达到质量标准并 移交投产,即在满 足合同其它责任和 义务的同时符合 《光伏发电工程验 收规范》、公司标准 QSPI 9708-2016 《光伏电站安装施 工质量验收规定》, Q/SPI 9709—2016 《光伏电站支架及 组件安装规范》的 要求。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计划工期: 195 日 计划开始工 作 日 期 : 2023年7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 期:2024 年 01 月 21 日 |
上海市崇 明区陈家 镇立新村 |
3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上海崇明陈家镇 立新村10万千瓦 渔光互补发电项 目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经营状况良好; (4) 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 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 保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 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 关系的标 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 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8)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一)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 证明为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担任过光伏电站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职务的履 历(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三)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承 接过至少 2 个 50MW 及以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主体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 绩,以及承接 1 个 10MW 及以上规模的在建或已完工柔性支架光伏电站工程总 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等证明文件)。 (四) 信誉要求: (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及破产状态。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6 月 06 日至 2023 年 06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