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和概述: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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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招标文件 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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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发电2023 年-2026 年码 头拖轮服务项 目 |
本次招标项目为与协鑫 滨海发电有限公司煤炭码头配套的拖 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2 艘全回 转型中马力(3800 马力≤功率≤5000 马力) 及以上拖轮, 且符合海事、引航 具体规定, 满足 5 万吨级船舶正常靠离 泊作业需求, 适用于滨海港锚地、进港 航道及滨海发电公司码头港池水域的 作业。投标人投标时应结合航区内海图 (引航参考图)、潮汐表及作业地港口 及海事部门有关规定充分考虑, 合理报 价。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
3 整日历年,暂定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营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 经营许可证经营业务包含港口拖轮服 务。
3.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类似项目业绩:近五年内(从 2018 年 05 月 01 日至截标时间)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 2 家港口企业 5 万吨级及以上船舶靠离泊、移泊、引航作业服务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包含封面、合同范围、进出港主力船型、合同 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5.信誉:(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管理业绩,年龄男不超 55 周岁,女不超 50周岁。
7.其他人员:船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资质证书, 符合海事主管部门和码头调度要求。
8.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本条按照等同化原则进行要求)。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 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9.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6 月 6 日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 (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