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 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阳春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总承包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春市合水镇、 陂面镇境内,现场现状主要为荒地、杂树,地势较平坦;局部为山地。初步选址可利用土 地面积约 1600 亩,分为多个片区,备案容量为 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 140MW。
本项目升压站(含储能)位于阳春市合水镇军迳村地块。
项目地点: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合水镇境内
建设规模: 阳春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置 1 套 10MW/10MWh 储能装置, 配套建设 1 座升压站, 电压等级 110kV/35kV ,通过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当地电网。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 60 天内,项目升压站现场储能设备基础旁车板交货。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及 交货期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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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 发电项目储能系统 |
1 套 10MW/10MWh 储能设备 |
中标通知书 下达之日起 60 天内完 成到货、安 装及调试工 作 |
5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阳春 100MW 农 光互补光 伏发电项 目储能系 统 |
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其中任意一类设备的能力, 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设备质量问题;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 产品需经过国家 3C 认证; 3 )具有近 3 年的储能系统中主要子单元及主要元器件(单体电池、 BMS、PCS、EMS )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 认证报告, 其中 BMS、EMS 、PCS 系统需具有 CNAS 、CMA 等标志的检测报告 或认证证书。 2、信誉及财务要求 信誉状况良好,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及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3 年( 2020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应具有 1 个及以上单体 容量 10MW/10MWh 等级及以上和总体量 500M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电池储 能系统 (必须包含电池模块、 EMS、BMS、PCS 等主要部分以及辅助系统 ) 的供货及投运业绩,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包括合同设备合同封面、供货清 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设备投运证明等( 1C 业绩可不提供投运证明但 必须提供供货合同))。 4、其他要求 1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认 证证书; 2 )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形;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果代理商 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 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 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 年 6 月 9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 16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