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合同编号:/
委 托
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省投资集团 的委托,就益和检修安装 承接净化车间南北厂净化系统储气罐更换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特种设备安全法》中规定,特种设备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规定,储气罐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化车间南厂净化系统12台储气罐(容积2.1m3),4台汽水分离器(容积0.6 m3)于2009年投入使用;北厂一二净化系统4台储气罐(容积2 m3)于2005年投运;目前该部分储气罐已超出安全使用寿命,近年的定期年检多次判定有不合格压力容器,为确保百河公司特种设备使用合规合法,需整体进行更换,现进行更换设备的采购。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净化车间南厂净化系统12台储气罐(容积2.1m3),4台汽水分离器(容积0.6m3),北厂一二净化系统4台储气罐(容积2m3),需整体进行采购。
1.2.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2.2.1加工制作新的储气罐及汽水分离器,并取得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或采购具有检验证书的新储气罐)。
1.2.2.2加工制作新的储气罐进出口截止阀门及减压阀。
1.2.2.3配备新的检验合格的安全阀及压力表(需要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1.2.2.4储气罐及汽水分离器排污阀设计制作新的保温措施及防堵型自动排水器。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省西宁市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百河铝业 净化车间。
1.2.4交货时间: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压力容器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1)代理商须提供所投压力容器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2)投标人所投压力容器的生产企业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固定式中、低压容器D级)】。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代理商可提供所代理生产企业的供货业绩。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
1.7.2发售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3年6月21日10:00时在省西宁市(湟中区)甘河滩工业园区百河铝业 北厂办公楼前集合,由委托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7月4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代理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证书)、本人身份证。
1.10.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 、项目信息网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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