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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新建液氨、原油、航煤装卸车设施航煤过滤器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1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海南炼化技改项目新建液氨、原油、航煤装卸车设施-航煤过滤器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南炼化技改项目新建液氨、原油

海南炼化技改项目新建液氨、原油、航煤装卸车设施-航煤过滤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炼化技改项目新建液氨、原油、航煤装卸车设施-航煤过滤器(WZ20230627-2117-8428-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航煤过滤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航煤过滤分离器DN150 CL150 WN RF Q345R
2.00
包1-航煤过滤器
2
航煤预过滤器DN150 CL150 WN RF Q345R
2.00
包1-航煤过滤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项目只接受招标物资的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7 投标人投标产品中的滤芯须为国产航空(舰艇)油料鉴定委员会(简称“航鉴委”)认可的企业(需航鉴委签发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或符合国产航空(舰艇)油料鉴定委员会2020年10月16日发布的《喷气燃料过滤分离器过滤聚结滤芯供应商推荐目录》内的供应商(国航鉴(2020)011号)生产。如投标人非航鉴委认证推荐,其滤芯需取得认证推荐方项目授权(提供盖章的授权书)。 如投标人非压力容器制造商,需提供外委方的设计、制造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提供其2台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业绩及对应的委托协议或合同。

3.1.8 投标人自2017年1月至2022年12月,有不少于2台及以上与标的物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如果合同中无法充分证明上述业绩时,必须同时附上与所提供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查看是否满足业绩要求)。

3.1.9 投标文件必须带有商务偏差表,如果投标人的商务条款与本次招标的商务条款有偏离,投标人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商务偏差的否决。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1.10 投标文件必须带有技术投标偏差表,如果投标人的技术条款与本次招标的技术要求有偏离,投标人必须在偏差项表中列出并说明,存在重大技术偏差的否决。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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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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