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发 包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省三江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及以上或地理信息系统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项目经理应有3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不少于1个类似的项目(附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测量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
1.7.2发售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7月17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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