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项目气化装置气化框架和黑水框架特殊消防评估整改工程采购施工(P+C)总承包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天合创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气化装置气化框架和黑水框架特殊消防评估整改工程采购施工(P+C)总承包,招标人为: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简介: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辖的化工分公司气化框架、黑水框架为高大框架,分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51号令)已对化框架、黑水框架进行了特殊消防评审,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特殊消防设计专家提出了评审意见,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评审意见完成了整改图纸设计,本项目拟依据图纸进行整改施工。待气化框架和黑水框架特殊消防工程整改完成后开展建筑消防工程竣工检测和建筑消防工程验收工作。
2.1.2招标范围:
1、依据详细设计施工图在分公司甲醇部气化装置气化框架和黑水框架完成特殊消防评估整改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1)完成本项目部分设备及材料等的采购(甲供材料除外);(2)依据详细设计变更施工图完成所有工作量的施工(施工内容包括:气化框架、黑水框架增加排烟系统、有毒和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急疏散指示系统,楼梯前室增加正压送风系统工程、电梯前室门外增加门斗工程等),并对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3)负责本项目验收资料及申报材料的准备,协调申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4)施工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负责联系检测单位完成建筑消防竣工检测工作和建筑消防竣工评定工作;(5)协调地方政府开展分公司的消防验收工作,并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6)负责在合同期内完成验收过程中所有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项目达到消防验收条件、并通过消防验收。
2、工程量概算(暂估):3018万元(含税)。
3、第三方工作内容的处理:第三方检测(如无损检测)、带压开孔堵漏、脚手架搭拆等工作内容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22023年8月1日开工(以监理人签发出的开工报告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至2023年10月31日交工验收。
2.4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指定地点。
2.5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应附上述证书扫描件);持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应附上述证书扫描件);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附上述证书扫描件);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应附上述证书扫描件);
3.4 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装置或系统配套)消防类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或消防类施工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应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5 资格要求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应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6 资格要求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应附证书扫描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级)(应附证书扫描件),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装置或系统配套)消防类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应提供1项2018年以来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2)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级)(应附证书扫描件),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装置或系统配套)消防类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提供1项2018年以来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3)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技术及以上职称(应附证书扫描件),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装置或系统配套)消防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应提供1项2018年以来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4)质量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技术及以上职称(应附证书扫描件),2018年以来有炼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装置或系统配套)消防类施工项目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应提供1项2018年以来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3.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07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