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宏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西宁海湖开发建设管理 (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西宁海湖开发建设管理 2023年度建设项目第三方工程试验检测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采购编号:城宏FZ询比(服务)202306-027),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2
1.3釆购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内容:对西宁海湖开发建设管理 2023年度建设项目进行第三方试验检测等,包含本年度计划实施的西宁市海湖新区核心区微循环路网新建工程_核心区域路网(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西宁市海湖新区汇展路市政工程等项目。
1.6入围供应商数量:
þ一家
□两家。
1.7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2.1采购范围:对西宁海湖开发建设管理 2023年度建设项目进行第三方试验检测等,包含本年度计划实施的西宁市海湖新区核心区微循环路网新建工程_核心区域路网(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西宁市海湖新区汇展路市政工程等项目。
2.2服务时间:按合同约定。
2.3项目
2.4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1)资格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道路见证取样资质证书和地基基础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响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三表一附注齐全注: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按成立年限提供,未满一年应提供财务状况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第三方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表;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到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购买询比招标文件或将报名资料
4.2询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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