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利项目管理 受业主的委托,对业主和平路办公院房屋整体出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下列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项目编号:SDTL-2023-02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
二、整体出租范围:
出租范围 |
建筑面积(㎡) |
年租金底价(元/年) |
北侧办公楼一楼7间、三楼整层;办公院内锅炉房 |
838 |
100000 |
和平路支局二、三、四楼整层 |
1860 |
220000 |
院落 |
300 |
10000 |
合计 |
2998 |
330000 |
三、年租金底价:33万元/年。
四、投标人资格及招租要求:
1、拟开展的经营活动必须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项目,经营范围宾馆或办公,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动用明火。
2、承租方必须自主经营,不得转包,不能以个人名义、联合体、借用资质等投标。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无债务纠纷;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消防安全等不良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筹资能力。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出租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5、承租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地区、本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做到合法合规经营,保证商品安全及服务质量,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应自行办理所经营项目的工商、税务、卫生、治安、消防等相关手续。承租方在综合治理方面,如治安安全、防火、防盗、防毒、防疫、环保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负全责,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7、如出租方现有电压不能满足承租方使用要求,由承租方负责改造,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不得破坏项目内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承租方需将装修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9、承租方在使用房屋中,不得产生噪音、扰民和影响出租方办公。
10、承租方应对突发事件制定详细、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方案。
11、经营商铺产生的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单独计量;电费0.72元/度,水费5.4元/吨,水电费根据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价格调整而变化;由于政府原因、检修需要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暖等情况,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时间:2023年07月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5日17时30分 法定节假日除外)
2.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者,可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必须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参加,则不须提供此项)原件,网上报名需将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H18866770045@163.com,发送后
(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资料必须真实,严禁借资格参加投标。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开户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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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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