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公司33台风机检修维护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 双辽新能源有限公司33台风机检修维护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双辽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双辽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双辽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省双辽市,建设有33台金风1.5MW直驱(水冷)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49.5MW。场站2016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8年。电站距离双辽城区13公里交通方便。风机机型GW87/1500kW机型33台,塔高85米。
风机主要设备:
发电机:金风直驱永磁同步发电机33台
变流器:Switch型33台
变桨系统:Vensys型33台
偏航系统:焦作瑞塞尔型33台
塔筒:85米四段型33台
2.1.2招标范围:对国电双辽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33台金风直驱(水冷)风力发电机组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它包含但不限于对设备定期进行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定期向设备添加或更换油、脂,及时消除设备的各种缺陷、临时抢修、设备漏泄治理、调试、试验、卫生清扫、定检、大部件吊装配合、技改项目配合、查评问题整改、SCADA系统维护、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及其它季节性工作。
2.1.3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为2023年9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人员入场。
2.1.4质量要求:按标准完成设备巡检、维护、消缺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完成相关工作配合及查评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风机及SCADA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直驱风机维护合同业绩2份(每份维护业绩风机数量不少于33台且必须包含风机日常消缺、全年检、半年检等内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为维护合同为框架协议,则维护满1年及以上的相关完工证明符合要求)(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机维护的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人员中,至少包含4名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专业工程师,须具有并提供高处作业证和电工证;配备兼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提供安全员证。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