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灵活性改造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施工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华祥路 1 号。
2.2 施工期限:
2.2.1 签订合同 7 日内,完成总项目的初步设计,并经过与招标方会签确认;
2.2.2 初设计方案确定后 25 日内, 完成所有设备的制造, 并运送到招标方物资仓库, 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与招标方共同进行验收;
2.2.3 机组具备施工条件后 30 日内,完成所有项目的施工,包含冷态试运等内容。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改造范围主要包括:(1)燃烧系统改造;(2)脱硝高温烟气旁 路改造;(2)脱硝入口烟道流场改造;(4)炉膛在线温度监测系统改造;(5)上述改造 相关的施工、安装、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等。详细改造范围见下列清单(包含但不限于下表清单,以实际需求为准)。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材质 |
单位 |
数量 |
|
1 |
燃烧器 |
带小油枪的水平浓淡煤粉燃烧器 |
ZG40Cr30Ni16Si2Re |
套 |
4 |
3 |
带微油枪的水平浓淡煤粉燃烧器 |
ZG40Cr30Ni16Si2Re |
套 |
4 |
|
4 |
水平浓淡煤粉燃烧器 |
ZG40Cr30Ni16Si2Re |
套 |
8 |
|
5 |
A 层微油点火燃烧器(保持原有燃烧器结构) |
ZG40Cr30Ni16Si2Re |
套 |
4 |
|
6 |
二次风喷口 |
ZG40Cr30Ni16Si2Re |
套 |
36 |
|
7 |
C 层煤粉管道弯头 |
耐磨陶瓷 |
台炉 |
1 |
|
8 |
主燃区水冷壁改造 |
15CrMo |
套 |
4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材质 |
单位 |
数量 |
|
9 |
|
新增二次风门 |
/ |
套 |
4 |
10 |
燃烧器移位角部风箱改造 |
/ |
套 |
4 |
|
11 |
风门检修 |
/ |
台炉 |
1 |
|
12 |
摆动机构检修 |
/ |
台炉 |
1 |
|
13 |
油系统改造 |
阀门型号07AW44-4466PM25.OT| |
台炉 |
1 |
|
14 |
脚手架 |
/ |
台炉 |
1 |
|
15 |
保温及外护 |
/ |
/ |
按需 |
|
16 |
炉膛温度在线监测系统 |
炉膛温度测量设备 |
辐射测温型 |
套 |
8 |
17 |
DCS 卡件 |
8 路 AI 模块(日立) |
套 |
2 |
|
18 |
控制电缆 |
4×1 |
千米 |
1.2 |
|
19 |
压缩空气管 |
φ14 |
千米 |
0.3 |
|
20 |
电缆桥架 |
100*50 |
千米 |
0.3 |
|
21 |
吹扫手动阀门 |
DN10 |
套 |
8 |
|
22 |
密封盒及固定套管 |
配套炉膛温度测点 |
套 |
8 |
|
23 |
电源柜 |
304 |
套 |
1 |
|
24 |
减压阀 |
DN10,2MPa |
套 |
8 |
|
25 |
脱硝高温烟气旁路 |
包墙让管 |
/ |
套 |
1 |
26 |
烟道 |
304/15CrMo |
套 |
1 |
|
27 |
构架、平台 |
/ |
套 |
1 |
|
28 |
恒力弹簧支吊架 |
/ |
套 |
2 |
|
29 |
刚性吊挂 |
/ |
套 |
4 |
|
30 |
补偿器 |
外购 |
套 |
4 |
|
31 |
旁路烟道关断门 |
316L |
套 |
2 |
|
32 |
旁路烟道调节门 |
316L |
套 |
2 |
|
33 |
省煤器出口调节门 |
304 |
套 |
2 |
|
34 |
旁路烟道关断门执行器 |
/ |
套 |
2 |
|
35 |
旁路烟道调节门执行器 |
/ |
套 |
2 |
|
36 |
省煤器出口调节门执行器 |
/ |
套 |
2 |
|
37 |
温度测点 |
TC |
套 |
4 |
|
38 |
I/O 点 |
AI |
个 |
4 |
|
39 |
I/O 点 |
AO |
个 |
4 |
|
40 |
I/O 点 |
DI |
个 |
4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材质 |
单位 |
数量 |
|
41 |
|
I/O 点 |
DO |
个 |
4 |
42 |
电缆 |
|
|
|
|
43 |
保温及外护 |
/ |
/ |
按需 |
|
44 |
脱硝流场 改造 |
导流板 |
Q235B/Q345B |
m2 |
180 |
45 |
无缝钢管 |
φ133x6/ Q235B/Q345B |
m |
180 |
|
46 |
槽钢 |
[16a |
m |
150 |
|
47 |
角铁 |
∠63*6/ Q235B/Q345B |
m |
100 |
|
48 |
锅炉性能 试验 |
冷态动力场 |
/ |
次 |
1 |
49 |
性能验收 |
/ |
次 |
1 |
2.3.1 施工图设计
(1)本次工程生产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全部设计工作, 并对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计进行审核;
(2)全部建筑设施的电气、仪控布线及其照明等设计;
(3)对本工程有影响而必须改造的原有设备、管道、检修起吊设施、平台扶梯等的设计。
(4)与其他设计方或设备的接口设计;
(5)提供非标准设备制造图设计等文件;
(6)施工图及竣工图、生产图的设计及修改;
(7)负责编制电厂的 KKS 编码;
(8)投标人完成一次设计后, 对专业设计单位或设备制造厂的二次设计成品进行会签确认。
(9)工程投资概算编制,协助项目建设方落实投资的控制工作;编制设计变更部分的施工图预算;
(10)总平面设计(如有);
(1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远动通讯工程等全部设计工作(如有);
(1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纲
2.3.2 技术服务
(1)在投标阶段, 投标人对招标方要求的设计方案若存在优化方案, 可推荐优化的投标 人案;但要提供专项论证分析报告,对招标方要求的方案与投标人案进行详细的安全分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比分析。
(2)在设备加工阶段投标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前往制造厂进行指导和监造。
(3)向施工现场派遣专业代表,进行检查设计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包括对隐蔽工程项目的技术监督)、处理设计不周或施工条件变更所引起的设计变更(包括变更部分预算)和设计完善工作。
(4)参加各施工项目的质量监督,提供质量监督活动所需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文件。
(5)参加系统的调试。
(6)投标人应对招标方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7)投标人对提供的改造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全面负责。
(8)投标人提供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验、使用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2.3.3 设备采购、加工、制造
(1)投标人负责提供满足整个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部件的制造、采购、检验验收、运输及储存工作。
(2)对本次改造有影响而必须改造的原有设备、系统等由投标人负责性能保证, 由投标 人进行校核、设计、供货。注明招标方自行采购的设备, 由招标方供货, 由投标人设计、施工。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部件、材料、备品备件清单和专用工具的清单,以及需返厂部件清单,出厂前进行预组装的结构件清单。
(4)负责完成编制 KKS 并制作设备、阀门等的标示牌。
(5)投标人应提交总体网络进度图、生产组织计划、质量控制程序、生产进度报告, 并参加设计联络会。
(6)在质保期内发现供货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材料存在缺陷, 应由投标人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新的设备、材料。
(7)设备加工前投标人应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查计划。
(8)投标人负责结构件在出厂前的预组装工作。
(9)对设备(包括分包采购的) 进行工厂检验。对招标方设备的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
(10)投标人负责设备的包装和运输工作。
(11)投标人需提供本工程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等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并提以列表形式提交给招标方,具体备品备件的型号、数量需由招标方确认。
2.3.4 工程施工与设备安装
(1)投标人负责满足整个改造工程的所有设备安装工作。
(2)投标人负责对本次改造有影响而必须改造的原有设备、系统的改造工作。
(3)投标人提供改造所需的工器具、量具及专用工具等;
(4)投标人负责完成编制 KKS、现场设备管道的名称、色环、介质流向、区域警示线的标示及设备、阀门等的标示牌。
(5)投标人应提交总体网络进度图、施工组织计划、质量控制计划、进度报告。
(6)投标人应有专业人员参加安全、质量的监督控制工作。
(7)投标人负责本次改造工程的脚手架、保温工作。本次改造工程所需的脚手架、保温及其它消耗性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
(8)负责调试及试验工作。注明招标方自行试验的工作, 由招标方自行做性能试验。其余由投标人调试及试验。
(9)负责提供施工隔离围栏、警示标语、铺垫胶皮等现场文明施工用具。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 资质要求:
3.1.1 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4)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2 业绩要求:投标方需提供近 8 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 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或燃烧器改造相关业绩,投标方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页等)。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 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 0 2 3 年 7 月 5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 17 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