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朔集团公司煤炭洗选中心储气罐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平朔集团公司煤炭洗选中心储气罐设备采购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1 |
储气罐 |
70台 |
立式碳钢储气罐,壳体厚度8-10mm,容积6m³,最高允许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8Mpa |
具体详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6个月内。
2.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报价方式:固定总价(不含税)
2.6付款方式:采用7-2-1付款方式:
(1) 设备到达买方指定安装现场并经双方现场到货验收合格,卖方开具合同金额100%增值税发票,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2) 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行一个月后,经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3)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质保期为12 个月,质保期从设备整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12个月。质保期12个月内设备运行没有质量问题或货到安装现场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为储气罐的制造商。
3.3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A2及以上,且品种范围包含第三类压力容器)。
3.4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具有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提供能够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如关键信息不全,可补充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7月11日9:00至2023年07月26日16:00。